关于在我市中小学全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3-23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浏览数:0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学生在校时间及作息时间和学生家长作息时间不同步等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学生家长不能按时接送,对学校放学后提供管护及教育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近期,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但因我省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我市大部分校内课外服务工作尚未开展。经调研我省其他地市和我市少数已开展该项工作学校的情况,为满足我市广大学生家长的强烈要求,因此建议在以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情况下,以下列两种方式开展此项服务:

1、以在校教职工服务的方式,课外服务费用经学校商讨家委会制定,由家委会统一管理。

2、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学校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课外服务费用学校、家长、社会机构共同达成。

学校应将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向家长公示,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