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权责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03-08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浏览数:0

医疗服务项目是医疗机构发展的主体和生命线,其价格事关民生,也是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重要抓手。2019年前,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与行政处罚由原物价部门统一管理,2019年机构改革后,其则分别由医保局及市场局共同管理。按照三定方案职责规定,市场局“组织指导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医保局“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双方就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范畴发生了重叠。 

经调研,2019年医保局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保处罚外,尚有近千万元违规收费因未涉及医保基金支付,无法处理。我市目前医疗服务项目4666项,分为完全支付、部分支付和不予支付三类(完全支付类3360项,部分支付类256项,不予支付类1050项,其中不予支付类属医保支付范畴外)。由于市医保局是新设机构,工作覆盖面大、监管工作人员少(3人),对医疗机构价格成千上万条违规信息进行有效区分,实在“有心无力”。 因市场局管理范围广,而医疗价格仅仅是价格管理的一小块,机构改革后因医保政策专业性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信息量大,无法对全市医疗机构做到全面、有效管理(去年仅检查了市中医院一家医疗机构)。

鉴于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市政府尽快建立医疗价格监管工作会商制度,就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实行联动,实现违规医疗机构情况信息共享。

二、鉴于医保部门在医疗监管方面的专业优势,建议市政府将医保局查处的、无法有效区分是否涉及医保基金的案件移交市场局办理,并将罚没款做为医保基金的补充和双方办案经费的补助,这样既可缓解我市医保基金日渐紧张的局面,也可提高医保局和市场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医保局目前很多价格政策还在延用过去物价部门的文件,建议市医保局向省医保局反映,尽快出台适合当前形势的,特别是医疗价格行政处罚方面的政策法规,使医保基金监管做到“心中有数”。

四、探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创新,建议把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统一将由市医保局进行监管,避免“两头管两头都管不到位”的情况,做到“专业的事由专业的部门来做”,利用市医保局大数据筛查、智能监控等专业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医疗机构违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我市医疗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