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2-01-22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浏览数:0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综合体现,是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强弱项、补短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敢于较真碰硬,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强力落实,持续攻坚克难,创建实效不断提升。

2021年是我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确保三年创城取得开门红”的目标,全市上下迎难而上,奋力攻坚,全面实施“八大提升行动”,着力开展“6+3”重点工程,精心组织攻坚冲刺,创城工作取得新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仍存在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常态化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还提升等薄弱环节。

一、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境卫生仍需改善。城市卫生还有死角存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区域脏乱差、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等现象在不同时段仍然存在;沿街商铺“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效果不够明显;街道、马路的垃圾箱布局不太均衡,密度也有待提高。

二是城市管理有待加强。《淮南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实施效果显著,但仍存在执行力度不够强的问题,遛狗不栓绳,犬只随地排便现象时有发生。电瓶车、行人不按交通标识出行,闯红灯、横跨隔离栏、乱停乱放等现象在不同路段仍然存在;部分道路改造和建设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影响交通顺畅,交通秩序仍是影响城市管理和城市形象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市民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市民文明意识、创建参与意识不强,不守秩序、乱丢垃圾、不讲公德等生活陋习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现代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尚未完全形成,文明素质有待提高。

四是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农老旧小区改造还未全面完成,路面破损、绿化缺失问题较普遍。贸市场建设滞后,现有市场容量不足,功能不配套,卫生条件差;城区、居民小区公共厕所较少,部分较大小区没有公厕,或公厕指示标识不明显;城区、居民小区停车位较少、不足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二、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是一阵风,而是惠民利民的长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助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根据我市当前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领导亲自挂帅、分包片区机制,结合工作分工,调度职能部门,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各项创城工作落地落细。二是做好“一把手”工程。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传导压力,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创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6+3”重点工作各牵头单位也要对照创建要求,主动认领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建立创建长效管理制度。继续健全完善宣传、创建、督查、反馈等长效联动机制,推进创城工作常态化。

(二)紧盯迎检补短,保持传统优势

一是加大改造力度。加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完善小区道路、管网、绿化、照明、停车位等设施,改造提升老旧小区,逐步达到创建要求。加大城乡结合部改造管理,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联动发展。二是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探索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切实发挥物业企业的职能作用,巩固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成果。三是解决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对一些违法建筑、小区私搭乱建、违法经营等顽疾问题,要做好统筹协调,依法解决。积极推行环卫保洁一体化、城乡环卫一体化

(三)加大宣传力度,凝聚创建合力

一是全员发动。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发动广大网格管理员深入群众,做好创建工作的再宣传、再动员,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凝聚各方面力量,形成常态化宣传机制。二是强化外部宣传。更新制作与区域景观相融合、与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投放于主次干道、建筑工地围挡等地。三是多方位宣传。利用各类媒体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四)提升市民素质,推进文明建设

一是夯实价值引领。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各行各业、进基层村镇社区,选树宣传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好婆婆 好媳妇”、志愿服务典型、立德树人模范、美德少年、文明经营示范户,开展道德讲堂、经典诵读、身边典型巡演巡讲等活动,丰富志愿服务。二是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文明养犬、生活垃圾分类等宣传工作,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倡导文明新风。三是加大曝光力度。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罚曝光,严格落实《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利用“红黑榜”,实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有奖征集活动,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

)坚持督导问效,完善考核奖惩

一是落实分级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落实“四大班子”领导、创指办、创指办效能问责组、行业主管部门多级督查指导工作;成立专项督察组,对重点工作落实、上级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定期“回头看”。二是推进社会监督。推动各涉创单位公布问题投诉反馈热线,设置民情信箱收集民意,畅通不文明现象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机制;推行“街巷长”、“楼栋长”等挂牌明责,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施考核奖惩。结合市级月度测评,出台新一轮创城工作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对乡镇、街道、社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窗口单位等进行全面督查考核,实行激励褒奖或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