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机械强农” 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1-22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浏览数:0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农业“两强一增”工程。“机械强农”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关键之举,是提升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460.59万千瓦,拥有各类农业机械26.45万台套,农机服务组织591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244个农机网点790个,农机从人员22.72万余人,农机化经营效益26.4亿。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86.7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1%)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0.54%。

二、存在问题

(一)农业机械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财政投入不足。2021年中央拨付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为1412.9万元,仅为2020年的三分之一,而省、市基本无相应的补贴资金,部分县区配套资金不足,农机新装备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二是机构弱化,人员老化。因机构改革,市、县(区)农机局撤消后,多数职能分到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市、县(区)农机管理人员严重不足,除寿县、凤台外,其余县区仅有1-3名农机管理人员,且多身兼数职,无法满足新时期农机化工作需要。三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大。由于我市玉米、花生、棉花、马铃薯等油料、经济作物基本都是小农户自己耕种,不成规模,且种植、收获机具价格贵,补贴额较少,使用农机作业短期内效益不高,影响了农户的购买积极性。

(二)农业机械产业体系不健全

一是我市在农机制造和研发领域基本处于空白,目前全市无一家农机制造企业(全省大部分地市都有)。二是全市农机网点中90%为销售网点,农机维修、改装、保养行业发展滞后,普遍存在小、乱、差现象,售后服务水平跟不上农机化快速发展要求。三是农机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市农机信息化主要应用在植保无人机领域,除凤台县试点推广了农机作业智能终端系统、机插秧自动靠行系统外,其余县区尚在起步阶段,与智慧农业发展要求仍有差距。

(三)农业机械装备结构不均衡

主要表现为“四少四多”。一是大、中型机械少,小型机械多。截至2021年底,全市大、中型农机仅占农机总数的9.7%,小型农机占农机总量的90%以上二是高端机械少,低端机械多。全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占农机总量的85%,高性能、复合型、智能型机械和设施农业装备较少,普通型农机具重复购置现象严重。三是植保、收获机械少,耕作机械多除小麦、水稻外,其他农作物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都较低。如:玉米机耕水平达95.23%,而机播、机收仅为16.45%24.53%。四是农林牧副渔机械少,粮食作业机械多全市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分别为33%、32%、23%、5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农业机械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一是农村劳力进城务工,留守务农人员老龄化、低龄化严重,文化程度不高,难以普及农机操作技术。二是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部分农田存在位置散、面积小、田间没有机耕道、作物未按特定间隔排列种植等情况,不利于农机开展规模作业。三是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呈两极化趋势,大部分面临关闭、转产现状,且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导致农机化服务质量不高、技术水平低等问题日益突出。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农业机械化工作保障力度

一是加大农机项目资金投入,以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创建为载体,在各县区建设粮食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二是强化农机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市、县(区)农机管理人员;放宽农机用人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的条件限制,引进新鲜血液。三是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落实中央和省农机化发展各项扶持政策,增加农机购置市级补贴,针对小农户购机制定精准的补贴政策,适当增加种植面积较少、机械化水平偏低作物收、种设备的补贴额。

(二)完善农业机械相关产业

一是依托凤台县作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基础,招引农机生产企业在凤台县落户;出台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机领域,参与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生产托管服务等。二是在寿县、凤台、潘集等县区建设农机大市场,引进农机贸易、电子商务、金融机构、农机2S店等入驻,并提供农机上牌、办证、补贴、改装、维修等一条龙服务三是积极对接大院大所大学,加快物联网、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开展“互联网+农机作业技术推广,引进一批信息化智能化程度高的先进装备。分级、分期、分步建立无人农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推进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协同发展。

(三)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

一是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更新报废政策,重点发展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稻麦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高效植保机械、复式作业机械和农机智能装备,提升植保、收获、烘干、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的机械化水平,加快淘汰废旧农机具,合理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二是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进行贴息。

(四)健全农业机械服务体系

一是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深入开展送教育、送技术下乡活动,重点对留守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人员开展“宜机化”栽培技术、农机操作、机具保养、维修技能等培训,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和效率。二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机耕路、机库棚建设,引导土地流转、托管等适度规模经营,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三是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指导,引导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实现农机互助、设备共享、互利共赢的有效方式。四是鼓励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制定农机服务统一标准,大力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新业态,为农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并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生产大托管等多种形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